名  称: 衡水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衡水市体育馆及周边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的意见 索 引 号: 75751533X/2019-2441014
发布机构: 衡水市行政审批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22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衡水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衡水市体育馆及周边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的意见

语音播报

衡水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衡水市体育馆及周边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的意见

市体育局:

你局《关于衡水市体育馆及周边提升改造工程招标核准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市领导对《衡水市体育局关于衡水市体育馆及周边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提前发布公告的请示》批示,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因工期要求紧张,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经研究,核准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衡水市体育馆及周边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由衡水市体育馆承建,建设地点位于衡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明南大街518号,主要建设内容为:①体育馆改造。体育馆建筑面积为9500平方米,改造提升主要包括体育馆馆顶更换、主体及屋顶轻钢网架结构安全检测、网架加固及刷防火涂料、一层屋面及4个外楼梯改造、二层外门、场馆内地板更新、主席台及观众席地面维修、内墙面改造、场内护栏改造、座席更新、主席台改造、功能用房及附属用房改造、馆内新风设备及管道安装改造、高低压配电整体改造、新增音响设备一套、摔跤比赛器材设备购置、冷热源改造、安检设备改造、外立面装修、体育馆夜景亮化等内容。②训练馆改造。训练馆建筑面积为1814平方米,其主要包括训练馆整体改造、摔跤热身馆器材购置等内容。③室外训练场地改造。室外训练场地改造提升的主要内容为改造提升综合运动场2个(面积约为6984平方米)、田径场地1个(面积约为18400平方米)。④室外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包括设微型消防站1座、门卫及大门改造、室外道路广场硬化、绿化提升改造、场地照明、监控通讯、室外管网及附属配套设施改造等内容。⑤新建维明街跨河桥一座,36m跨长,30m宽。项目总投资5641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解决。

二、核准意见: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该工程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前可先行开展工程招标活动,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按照附表执行。

三、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先行开展招标活动的,应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予以说明招标活动情况,不得有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形。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办理公开招标事宜,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尽快报我局审批,未经批复概算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附件:衡水市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衡水市行政审批局

201938

附件:

衡水市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衡水市体育馆及周边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衡水市体育馆

招标事项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不采用

招标

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委托

招标

自行

招标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是否含有国家投资或融资

发布媒介

国家指定法定媒介

                  

1、本项招标事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按照上表核准内容执行。其中,建筑工程投资包括安装工程和设备投资。

2、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核准意见,严谨、有序地组织好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

招标方案如有变动,应经原核准部门重新核准。

衡水市行政审批局

20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