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全面清除城市“蜘蛛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1068824/2019-2441292
发布机构: 衡水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2019〕-30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14日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全面清除城市“蜘蛛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语音播报

2019-30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水市全面清除城市“蜘蛛网”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衡水市全面清除城市蜘蛛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9       

    (此件公开发布)

衡水市全面清除城市“蜘蛛网”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打造具有国际范的生态宜居滨湖园林城市,根据《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城市容貌,提高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切实改善广大市民的居住出行环境,按照全城乡品质塑造工程工作要求打造疏朗有致的城市天际线,促进我市城市环境容貌秩序管理上水平、上台阶,展现美丽衡水新风貌。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街道、小区及周边的地上架空通讯网、有线电视网、电力网等线路。

三、整治标准

(一)沿街线路

1.全面拆除因搬迁、线路合并等形成的废旧线缆以及居民、商户、企事业单位私拉乱接线路。

2.沿街强电分支线、弱电线路主线缆和分支线以及跨街连接线路原则上要进行全面整治和改造,做到入地、入管。

3.线路交接箱要统一色调、统一编号,产权单位要进行日常维护,原则上道路沿线不再新建线路交接箱。

(二)小区及周边线路

1.小区线路入线口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原则上弱电线路要整合为一个入线口。

2.新建小区内部线路要入地、入槽。

3.老旧小区内部分支线及入户线要分类梳理,按照规范捆扎紧实,杜绝出现私拉、乱挂现象,全面拆除废旧线缆。

四、实施步骤

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315日前)

成立衡水市城市蜘蛛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部署会议。

(二)排查摸底阶段(316-331日)

各县市区以街道(社区)为单位,会同供电、通信等部门,对街道、小区及周边的地上线路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街面线路未埋地、单体楼外墙线路乱拉乱挂、管线乱穿等突出乱象进行登记,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三)集中整治阶段(41-930日)

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市区以京衡大街、人民路、前进街、育才街等主要道路为突破口,重点推进城市主干路上的线路整治清理工作,各县市区结合城区实际,分阶段、分批次开展专项整治,力争5月底前各县市区打造两条以上示范街区,9月底前全面完成城市蜘蛛网清除工作,形成特色明显、效果突出、机制健全的治理成效。

(四)巩固完善阶段(101-1231日)

开展清除城市蜘蛛网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对照整治工作的目标要求查漏补缺,建立健全规范化、长效化管理制度,抓好整治扫尾工作,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五、责任分工

(一)市城市蜘蛛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在各县市区统计台账的基础上制定总台账,加强日常督导,及时汇总、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对市区17条主干路地上架空通讯网、有线电视网及电力网等线路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按照整治标准、整治时限严格整治到位。

(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整治工作台账和项目单位申请,对市区入地、入槽线路及时提出规划意见。

(四)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市区专项行动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工作,对妨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法或犯罪的,及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市政府督查室。加强整治过程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影响整体推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六)衡水日报社、衡水电视台。负责做好规范整治城市蜘蛛网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供电、通信部门。负责街道、小区及周边地上架空线缆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好各自线网的维护和管理,在政府指导下全力完成整治任务。

(八)县市区政府。牵头负责对本辖区内所有街道、小区及周边的地上架空通讯网、有线电视网、电力网等线路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按照整治标准、整治时限严格整治到位,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障整治工作有效、有序推进,成立衡水市城市蜘蛛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程蔚青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俊檩、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游晨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游晨兼任,具体负责协调指导、调度安排。

(二)坚持高标准整治。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集中精力抓落实,形成全程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治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相关责任人要坚持一线工作法,加强对接、强化沟通,实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宣传疏导。高度重视舆论的推动作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特别是要宣传有效举措和成功经验,充分激发市民参与的热情,积极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的良好整治氛围。

(四)强化考核问责。加大工作督导考核力度,建立健全明查暗访、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对整治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瞒报伪造整治工作数据的进行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