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分工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1068824/2019-2450058 |
发布机构: | 衡水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衡政办字〔2019〕29号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 | 2019年05月24日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有效性: |
语音播报
衡政办字〔2019〕29号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分工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技能强省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17号)要求,现将《关于贯彻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贯彻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分工方案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措施 | 责任部门 | |
1 | 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 | 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 | 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方式科学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实现培训对象普惠化、培训资源市场化、培训载体多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管理规范化,技能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结构更加优化,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到2022年,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0万人左右,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10万人左右。 | 市直各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为牵头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 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 | 实施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 | 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通过实施“春潮行动”、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和“雨露计划”等,对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和职业农民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按省规定对服刑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以顺利回归社会为目的的就业技能培训,纳入政府补贴培训范围。2019年至2022年,每年开展各类就业技能培训1.5万人。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司法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财政局 市扶贫办 市总工会 市妇联 市残联 (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
3 | 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 | 加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工培训,并积极面向中小企业和社会承担培训任务,符合条件的可推荐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加强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可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相关工作室专项经费。鼓励企业采取岗前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等方式,大幅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金支持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对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和企业新录用的符合条件并由企业组织岗位技能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度。统筹规划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2019年至2022年,每年政府补贴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5000人。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总工会 市工商联 |
4 | 积极推进创新创业培训 | 以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和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失业人员和创业初期创业者等群体为重点,依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实训)中心、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网络平台等开展创新创业培训,按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鼓励在现有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立退役军人创业专区,支持现有农业产业园、现代生态园设立退役军人实习实训基地,培养农业农村现代化复合型技能人才。深入实施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培育活动,支持技工院校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按照规定落实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政策。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开展的“试创业”实践活动,经过综合评估后,可按规定纳入创业培训、创业贷款、创业补助等政策支持范围。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作用,创建一批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联合创新工作室。2019年至2022年,每年开展创新创业培训1万人次,新建地市级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30家。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 市扶贫办 市总工会 团市委 市妇联 市残联 |
5 | 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 | 进一步强化工匠精神和职业素质教育 | 发挥院校、企业、工会等各方积极性,在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普遍开设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课程,将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等要求贯穿职业培训全过程,持续推进劳模和工匠精神进校园、进课堂、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系列活动。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总工会 团市委 |
6 | 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改革,健全完善技能人才培养机制 | 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机制 | 支持采取混合所有制模式举办职业院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院校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并纳入当地职业技能培训总体规划,在资金筹集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培训资源,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设培训中心、技工院校、企业大学。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行业人才需求发布、就业状况分析、培训指导等工作。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对有意愿承担职业技能培训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的师资、设备、就业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民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总工会 |
7 | 落实培训质量评估监管机制 | 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项目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目录和鉴定评价机构目录。建立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实现培训信息与就业信息联通共享。推行“互联网+职业培训”模式,提高培训便利度和可行性。2019年对政府补贴培训要建立以培训合格率、就业创业成功率为重点,涵盖师资能力、设施配备、教材质量等因素的综合性培训绩效评估体系,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加强安全教育,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职业培训教学内容。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 |
8 | 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改革,健全完善技能人才培养机制 | 完善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 | 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动实施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制度。健全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体系,实行质量保证责任制。积极组织举办和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总工会 团市委 市残联 |
9 | 建立技能提升多渠道激励机制 | 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落实企业技术工人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推动技术工人享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政策,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和股权期权等激励方式,鼓励凭技能创造财富、增加收入。落实技能人才落户、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参与职称评审、学习进修等政策。支持用人单位对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其待遇。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制度。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公安局 | |
10 | 强化载体建设,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 | 提升技工教育发展水平 | 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协调、高质量发展。逐步加大职业教育经费向技工院校的投入力度,支持依托技工院校建设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或高技能人才培养公共实训基地。发挥技师学院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加大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招生培养力度。全面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根据典型工作任务和工作过程设计课程体系和内容,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融通合一、能力培养与工作岗位对接合一、实习实训与顶岗工作学做合一。深化校企合作,大力发展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办学模式,鼓励企业直接举办或参与举办技工院校。积极参与“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技工院校与技工教育发达国家开展校校、校企、校行(行业组织)交流与合作,对接国际上成熟适用的职业标准,高质量培养“燕赵工匠”。加强专业建设,对技工院校面向新旧动能转换技能人才紧缺专业开展全日制技能人才培养的,按规定给予技工院校奖补,用于支持技工院校专业建设和技能实训等,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
11 | 加强培训教学资源建设 | 根据省统一安排实施“职业培训包”制度。按规定在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中推行弹性学制。建立学习成果积累和转换制度。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在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优秀人才到校兼职从教。开展管理人员培训和师资培训,引导技工院校、行业企业和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教材建设的改革与发展。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局 |
12 | 实施专项培养计划,保障重点领域技能人才供给 | 实施“高精尖缺”技能人才培养支持计划 | 适应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转移需求,认真组织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人才助力产业发展、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等专项活动。引导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大力培养“高精尖缺”技能人才,列入《河北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职业(工种),企业可根据岗位需要自主开展或向技工院校订制“个性化”培训。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合理确定培训成本,由政府与企业按一定比例分别承担相关费用,政府承担部分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更多参与国家科研项目,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幼儿教育、护士、健康照护等方面技能人才的培养,大力开展家庭服务、保育服务等领域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全省冰雪产业人才培养,鼓励各类院校培养相关技能人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教育局 市体育局 |
13 |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振兴计划 | 聚焦乡村振兴战略,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和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实现各类生产技能培训向提升素质和促进一二三产融合转变。加大对农业农村类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扶持力度。2019年至2022年每年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共不低于1000人。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 |
14 | 保障措施 | 加强组织领导 | 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等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 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15 | 加强经费保障 | 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社会捐助赞助、劳动者个人缴费等多种渠道筹集培训资金。健全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相结合的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情况监督机制,指导企业用足用好职工教育经费。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用于职业教育的捐赠,依照税法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要规范资金管理,依法加强对培训补贴资金的监督,防止骗取、挪用,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 市总工会 | |
16 | 扩大舆论宣传 | 积极开展技能展示交流,按要求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世界技能青年日、燕赵技能行等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风气。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总工会 团市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