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直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01068859/2019-2453022
发布机构: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13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直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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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市直工委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市纠风办《关于扎实开展“十一个”专项活动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共衡水市委市直工委关于市直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经我局研究决定,现就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推动衡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创建标准

(一)政治坚定过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落实坚决,意识形态阵地守得住、管得好。尊崇党章意识进一步强化,落实“五个必须”、反对“七个有之”成为普遍自觉,养成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工作习惯。

(二)基层基础牢固。基层党组织健全完善,设置科学合理,基层党组织功能强化,政治引领突出,组织力全面提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支部活动方式创新,党支部建设更加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严格,党员主体作用发挥好,党员意识强。

(三)作风务实清廉。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转作风、纠“四风”。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完善落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开展结对共建、志愿服务活动。党的各项纪律严明,党员干部立德修身、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自觉遵循和习惯在铁的纪律下生活,群众满意度高。

(四)服务精准高效。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融合更加紧密,服务保障作用更加突出,推动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有力,与实现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等紧密结合、相互促进。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有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提质提效。

(五)文化健康向上。党内政治文化品牌特色鲜明,机关政治生态风清气正。传承红色基因,加强党性锻炼,探索总结既符合党中央要求又接地气的价值理念、职业操守等,真正形成清清爽爽的党内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健健康康的工作关系。

(六)工作实绩突出。在全省同行业中综合考评或工作任务指标排名前三或进步幅度较大。努力培树在全国或全省先进典型,力争创新方面成果显著。

三、创建内容

(一)强化政治思想建设,创建“法治模范机关”

1、大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常设议题和党员干部集中培训的第一主题,深入开展“平‘语’近人”“进机关”活动,充分发挥中心组“龙头”带动作用,积极参与“十佳”理论学习中心组评选,积极参与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积极推动理论学习全员化、常态化、终身化。同时,用活用好“学习强国”平台,真正把党的理论政策送到基层。

2、开展“讲政治、强党性、明纪律、守规矩”系列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交流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同时加强法律知识教育宣传,特别是对新修订的法律条文,运用单位及支部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及时上传分享相关学习材料,强化宣传解读,切实引导全体党员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3、开展“锤炼坚强党性,传承红色基因”活动。各级党组织定期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反面典型做到警钟长鸣。同时积极参加市委市直工委组织地党员干部活动,以良好的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

4、开展“把牢主阵地,唱响主旋律”活动。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教育,积极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和互联网纪律,防范政治风险。制定处置预案,加强对舆论的管控机制建设,正确引领舆论导向,强化对所属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及讲座等阵地的建设完善以及有效管理,牢牢把握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

(二)加强组织建设,创建“勤政模范机关”

1、大力实施机关党支部质量提升工程。扎实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培养选树标杆党支部,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着力把健全组织、配强班子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力抓手,通过建立换届台账、定时督促、提前通知、全程指导、及时审批等程序,不断加强督导管理。

2、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一是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竞赛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三比三看”创建竞赛;开展小区结对共建活动,组织“访千楼、进万家”、文明交通劝导、小区环境整治、主要街道净化等系列活动;积极引导在职党员在单位到社区“双报到”。二是深化党员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参与市直“衡水市直万名党员志愿服务日集中行动”,持续响应支持“中国梦·365百姓故事汇”活动。

3、深入推进“三深化三提升”活动。积极参加市委市直工委组织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并分批次参加党组织书记到浙江大学、党务干部赴井冈山、支部书记到省委党校进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培训。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参加开展创先争优、岗位练兵等活动,引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改革发展主战场、维护稳定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创造新作为、做出新贡献。

(三)加强作风建设,创建“廉洁模范机关”

1、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聚焦全局“四风”和作风纪律方面突出问题,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纠风办、市直工委各项决策部署,大力开展“深查深改”,集中整治市直机关伪忠诚、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脱离实际、不敢担当等突出问题,强化窗口单位作风纪律建设,深入开展群众评议,持续优化市直机关良好政治生态。

2、积极拓宽服务群众渠道。积极参加评选“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科室”、“文明标兵”等活动,积极推荐上报“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充分用好“互联网+”等渠道,满足群众需求、回应社会关切,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四、创建方法和步骤

(一)深入动员部署。(2019年4月)

全局召开动员大会,做好思想发动和教育引导,切实做到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科学内涵讲清楚、把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讲清楚、把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讲清楚,明确目标任务,凝聚创建合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

(二)认真查摆问题。(2019年5月-2019年11月)

对照“模范机关”标准,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帮等方式,广泛征集创建模范机关“金点子”,深入查找政治建设、凝心聚力、履职尽责、强基固本、正风肃纪、工作氛围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找准“顽症痼疾”和“短板弱项”,开列问题清单,明确努力方向,扎实深入进行整改。

(三)强化正向激励。(2019年12月)

结合年终评优评先,年底在全局选树一批模范处(科)室、示范党支部、优秀党员。并积极向市委市直工委推荐模范机关和先进个人,择优推荐评选文明单位,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投身建设活动的热情。

(四)边整边改边立。(2019年5月-2019年12月)

坚持查弱和补短并举,制定落实整改责任清单,明确工作改进和提质增效的具体内容、措施、时间表。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能整改的马上整改;需要统筹兼顾逐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早改快改。工委将从严从实抓创建,加大党建督查力度。对不重视创建活动开展、不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和庸、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督导通报。对存在纪律和作风问题的干部进行约谈、批评、教育。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科室单位和局属各单位是抓好本单位创建活动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党员和支部示范引领作用。创建活动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实施,机关党委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二)强化统筹协调。创建模范机关活动要与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本科室、本单位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相结合,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局党组将利用适当方式推动落实。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创建活动经验做法,总结提交“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经验和先进典型,大力营造活动的浓厚氛围,推进创建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四)严格考核评议。我局将结合市直工委方案采取有效方式,对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创建活动将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党支部党建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内容,对创建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议,重点对领导是否重视、责任是否落实、举措是否有力、效果是否明显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重视程度不够、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约谈和问责。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