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行业整顿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001068859/2019-2456396
发布机构: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26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行业整顿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语音播报

各县(市、区)住建局、城管局,高新区城管园林局、滨湖新区综合执法局:

近日,国办督查室在我省保定市暗访明查时发现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排查安全隐患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扎实,安全发展理念没有真正入脑入心,嘴上喊得紧、手上抓得松,仍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虚作为问题,同时高碑店市、白沟新城等地普遍存在违规充装和非法经营、储存、倒装、运输瓶装液化气问题,安全隐患较大,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省、市领导的批示要求, 按照河北省住建厅等五部门印发的《河北省液化石油气行业整顿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5日,迅速开展全市液化石油气行业整顿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动, 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领导关于进一步排查并消除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指示要求,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全面整顿液化石油气行业秩序,彻底排查和整治液化石油气各方面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液化石油气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努力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重点

(一)彻底取缔非法经营、储存、倒装液化石油气行为。

1.坚决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彻底取缔无资质经营站点、非法储存场所,收缴充装设备、液化气钢瓶,依法依规予以经济处罚、没收非法所得,严肃处理涉事、涉案人员。

2.坚决打击非法倒装液化石油气行为。彻底取缔非法站

点和街头游商非法倒装液化石油气行为,依法收缴器材、液

化气钢瓶,查扣车辆,依法依规处理涉事、涉案人员。

(二)彻底整治已取得资质液化石油气站的违法行为和

 安全隐患。

1.彻底整治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液化石油气站为非自有钢瓶充装行为,为无瓶装燃 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等行为,依法依规予以经济处罚、没收非法所得,严肃处理涉事、涉案人员。

2.彻底查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无从业人员资格证、液化气钢瓶带病运行问题,彻底查处其他安全隐患问题,视问题严重情况责令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吊销证照。

(三)深入开展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液化气经营企业对液化气用户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1.排查用户使用过期未检钢瓶、达到报废年限钢瓶、不

合格钢瓶,用户使用自有过期未检钢瓶、超寿命使用钢瓶、不合格钢瓶劝其停用并上缴。

2.排查不合格燃器具,重点是无熄火保护装置燃器具,排查超期使用燃器具、软管,对用户使用不合格燃器具、超期燃器具、软管劝其更换合格产品。

3.排查软管连接是否牢固,液化石油气减压阀接口处、

软管与燃器具连接处、燃器具有无漏气现象等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其他安全隐患要向用户告知,并协助用户及时整改到位。

各地要对收缴的钢瓶详细登记,建立台账,详细记载处置方法和去向;对收缴的带气钢瓶妥善保管,及时安全处置, 坚决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周密安排部署。

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这次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作为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及省、市安全生产一系列安排部署的重要举措,主管领导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亲力亲为,一线督导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盲区。

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各液化气生产、储存、经营单位自查时,要对各个部位,各个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平时未检查到的部位,事故易发、多发部位,要认真进行检查清理,坚决不留死角。在燃气企业自查的同时,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抽调专业技术人员,采取抽查、暗访等方式,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档立卡,落实整改单位、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实行精准整改,做到不留死角,消除盲区,确保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三)即查即改,责任到人到位。

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即查即改,以检查促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即时向企业进行通报、限期整改、跟踪问效、跟踪上报,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自查自纠敷衍应付,自查没有查出隐患而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查出隐患的,企业要给予说明,故意瞒报的要严肃批评,从严处罚。

(四)强化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实效。

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液化石油气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定期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台账、信息报送制度,坚决杜绝监管走形式、检查走过场、只发文无行动,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全面完成问题隐患整改,确保液化石油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地要加强液化石油气行业管理工作,详细掌握一手情况,建立月报制度,每月上报液化石油气站点变化情况、各企业自有钢瓶数量变化情况、用户变化情况、液化石油气当月销售量情况,及当地主管部门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各地于 5 月 31 日前报送截至 2019年5月底的相关情况,今后于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情况。

各地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于 5 月 31 日前、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和问题隐患整改台账于 6 月 5 日前,上报我局,我局将全市通报。

联系人:张娜  联系电话:6669776

邮箱:hszjjcjk@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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