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001068920/2019-2461474
发布机构: 衡水市民政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12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衡水市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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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衡水市民政局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抓重点、破难点,补短板、促发展,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基层服务和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全市民政事业科学快速发展。

一、2018年工作情况

市民政局按照省、市安排部署的各项重点任务,结合全市民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18年衡水民政工作要点》和《衡水市民政局2018年承担重点任务责任分解》,将全年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完成时限到月、落实工作责任到人。并重点做好督导工作,建立重点项目汇报制度,局长办公会定期听取重点工作进度汇报,对进度拖后的工作重点研究,找出问题、拿出对策,推动工作按照既定目标开展。实行班子成员包片制度,每个班子成员包联2-3个县市区,全面督导各项民政业务,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的方式,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业务检查,将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有关县市区,限期整改。

经过一年的努力,全市民政事业取得较好的成绩。各项重点任务全部完成,提前完成“双创双服”(省定“20项民生工程”)规定任务,城乡低保标准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全面超过标准线;全市殡仪馆火化炉、遗物焚烧炉、祭品焚烧炉在全省率先完成环保改造,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受到省厅通报表彰;完成撤乡设镇8个,占全省的三分之一以上(全省21个);社会兜底保障工作被省厅评为“好”档次。

多项工作创新发展:一是积极探索特殊困难群众集中供养新模式。在冀州区试点开展特殊贫困人口集中供养工作,补齐了扶贫政策和低保政策衔接的短板;在阜城县试点开展失能特困群众医养结合集中供养工作,切实解决了失能、半失能特困群众的养老问题。二是扫黑除恶工作卓有成效。将扫黑除恶与村两委换届工作紧密结合,严格执行村委会换届选举资格审查制度,对全市1万8千多候选人进行审查,取消265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候选人资格,为圆满完成村两委换届工作扫平障碍。三是社区基础设施和服务创新迈上新台阶。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各相关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城乡社区治理领导机构,将城乡社区治理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完善社区创新治理制度体系,为社区治理提供资金、地点、人员保障;创新“党建+”模式,在社区党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构建以党建为引领、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工队伍为补充、社区公众积极参与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全面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紧抓机遇,承接首都服务职能。抓住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机遇,充分利用衡水市精神病医院的场地、人员、技术等优势,接收安置北京长期滞留流浪智力障碍和精神障碍受助人员,极大地推进了京冀两地民政事业协同发展,目前已接收十二批1033人。托养工作得到了北京市民政局充分肯定,组织京津冀多家托养机构在我市召开了现场会。北京市民政局李万钧局长专程到衡水市精神病医院进行调研,并给予了资金奖励。在托养合作中开展救助寻亲,为284名受助流浪乞讨人员找到了家。北京市民政局专门学习推广了我市的救助寻亲经验,河北日报内参刊发了救助寻亲经验。

(一)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打造廉洁担当实干环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二是严格各项制度,监督检查常态化。修订完善作风建设和财务、人事等管理制度,在安排业务时找准风险点,在工作中堵漏洞找短板。定期进行廉政谈话,及时解决思想问题,提醒干部知规守矩、履职尽责。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控权力运行。将民主集中制作为关住权力的制度笼子,确保权力有序运行、阳光运行。四是强化学习教育,增强廉洁意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

(二)摸清底数,分类施救,筑牢兜底保障防线

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构建起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为基础,以医疗、住房、教育等专项救助为支撑,以临时救助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牢牢守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这条防线。

    1、严格规范城乡低保。开展农村低保精准认定精准核查“回头看”。将符合条件的2929名重度残疾人、454名贫困家庭中老年人、539名因病(因学)刚性支出过大群体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制定实施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全市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达到4238元,超过“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达到3600元以上”的省定目标。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建立长效保障机制,确保应退尽退、应保尽保。截至第三季度,全市城市低保6155户,9933人,累计支出3966.2万元;农村低保29314户,47598人,累计支出9846.6万元。

    2、特困人员救助落实到位。根据特困人员自愿,采用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方式,共为全市20573名特困对象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其中集中供养2115人,分散18458人。截至第三季度发放救助资金8403.59万元。

    3、积极助力精准扶贫。印发《农村低保特困兜底脱贫风险防控专项工作方案》,明确防控重点和防控措施,推动农村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制度有效落实、规范执行

    4、加强医疗救助与扶贫衔接工作。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医疗救助起付线由1000元降为500元,全面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市域内医疗机构住院、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症疾病的医疗保障救助“一站式”结算。截至第三季度,直接救助27095人次,支出2685.2万元。其中门诊救助6136人次,支出155.1万元;住院救助20959人次,支出2530.1万元。

    5、妥善应对自然灾害。全市主要遭受了“4.6”、“5.12”和“6.13”三次风雹灾害和“7.14”洪涝灾害,共造成30.04万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2.82万公顷绝收85公顷,倒塌房屋6间,损坏房屋82间,直接经济损失3.91亿元。全市民政系统迅速行动,核查上报灾情,指导群众开展救灾减灾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全年未发生因灾死亡事故。对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的困难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下拨冬春生活救助资金1266万元,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越冬过节。

    6、临时救助解急难。积极贯彻《衡水市临时救助办法》,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按照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引导、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开展慈善救助。截至第三季度,全市救助4395人次,支出477.3万元。

    (三)解放思想,科学引导,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发展

    1、全面完成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工作。全市120个社区全部按照1500-3000户左右居民确定,构建城市社区15分钟服务圈。完成社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桃城区建成5处,冀州区、开发区各建成3处,其他县市区建成1处500平米的示范性社区服务用房。试点开展社区协商议事机制,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2、村(居)“两委”换届工作进展顺利。坚持党管换届、严格换届、平稳换届,体现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推行城乡社区居民会议和社区居民议事协商制度,增强了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协商、服务居民的能力。全市4994个行政村,全部完成换届工作。

    3、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制定了《衡水市中心城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并在市区规划控规中落实。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制定了《衡水市婚丧嫁娶革新行动实施方案》,通过不同形式,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引导群众参与绿色节地安葬。

    4、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通知》,对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护送、安全检查、生活救助、身份查询、照料安置等工作进行规范,做到有法可依,规范操作。对全市救助管理机构、安置流浪乞讨滞留人员的托养机构进行全覆盖式检查,完善滞留人员相关信息,做到一人一档、专人管理,确保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较好的安置和生活照料。至9月份,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5293人次,发生非正常事故。目前,站内滞留人员116人,未成年人及孕妇站外医疗7人,站外机构托养102人。

    5、力推进乡改镇和地名设标。省政府批准全市8个乡撤乡设镇,正有序开展行政区划调整的后续工作。对主城区街路牌设置情况进行排查,对缺失、倾斜、破损的街路牌进行了补设、扶正和更换,增设304块,维修48块。完成界线联检,正在整理上报资料。

    6、以党建引领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市属社会组织已建146个党支部,选派了72名党建指导员,实现了“全覆盖”。认真开展社会团体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行业协会商会“政会不分”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完成市级268家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撤销10家“不作为、不规范、不守法”的市级社会组织,对3家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对41个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检查。资助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直接服务320个家庭,义务维修家用电器260多件,发放健康宣传资料2000多份,发放日常药品60000多元,直接服务群众7071人。 

(四)吃透政策,足额落实,社会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1、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到位。对全市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补齐政策缺口,切实保障军队退役人员合法权益。足额落实涉军服务对象各种待遇,节假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按照安置政策、考核选岗办法、档案成绩,安置计划、安置过程、安置结果六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安置。加大自主择业退役士兵培训力度,继续依托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开办大专班。

2、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发展到123家,养老床位1.47万张。编制《市区主城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今年5月,五部门印发《衡水市2018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继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提升养老机构整体水平。把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与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委托第三方评估组织对全市26家申报二、三星养老机构进行了评估。全市统筹使用各级养老服务补贴资金1170万元,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大力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徐水区敬老院事件暴露的问题,组织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整改问题193件次。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保护制度,目前全市留守老年人2732人,由乡、村明确专人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每周进行探访,及时了解留守老年人基本情况。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服务补贴制度,对低保家庭中的高龄、失能老人给予每人每月100元养老服务补贴。目前,全市低保家庭中的高龄、失能老人3477人。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在桃城区建设3处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覆盖城市100%街道,超过省定“覆盖80%”的目标。全面推行高龄补贴制度,为全市8.7万老人发放补贴3480万元。

3、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截至9月底,共有农村留守儿童7588人,困境儿童7424人,全部录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数据的信息化和动态管理。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落实了190名乡镇儿童督导员和5222名村儿童主任,实现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委会儿童主任全覆盖,确保儿童福利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4、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去年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66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去年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60元。全市享受生活补贴的困难残疾人13876人、享受护理补贴的重度残疾人35229人,全年将落实补贴资金3600多万元。

5、保障好孤儿基本生活。全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26人,养育标准为机构养育的每人每月1150元,家庭养育的每人每月700元。全面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的大排查,排查机构3家,排查寄养家庭710余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与衡水市第一人民医院签订了“明天计划”医疗救治协议,提高孤残儿童的医疗保障水平。

二、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衡水市民政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总书记提出的“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思路,重点抓好基层能力建设、社会兜底保障、养老体系建设、社会组织党建等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将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提升乡镇民政服务能力和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指导推动市、县两级全面加强基层民政工作。

    (二)提升社会兜底保障水平。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做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相关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织密织牢兜底民生保障网。大力推动核查机构建设,积极推进运用大数据比对精准认定低保对象,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精准识别、精准救助水平。建立健全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体系,推进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推广特殊困难群众集中供养试点经验,大力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集中核查,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核工作机制。

(三)深入推进养老体系建设。市级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全市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包括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在内的关心关爱老年人、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制度措施。总结推广农村养老服务的成功经验,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体系建设。

(四)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坚持党对社会组织领导,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继续保持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完善退出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推进社会组织法人库和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2019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更昂扬的精神、更有为的状态、更勤奋的工作、更优异的成绩,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衡水市民政局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