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01068859/2019-2472228
发布机构: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21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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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按照项目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防范体系和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实处。

  • 集中力量,开展全面排查及整改。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集中力量对住宅小区的房屋结构、共用部位的装饰装修以及消防、电梯、管道等部位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安全大检查。对电梯等重要设备,要提前做好维护和修理。对排水管网、窨井盖、化粪池要认真进行疏通、清淤。特别是危旧房屋的安全检查,发现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和安全的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处置。

  • 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持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基本安全知识和施救要求,具备相应技能。配备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原则,严禁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进行作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杜绝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

  • 加大力度,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加强日常维护,对损坏的设施设备及时维修或更新。要加强对小区内消防通道的管理,确保消防通道不被随意占用和封堵,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同时要加强对日常修缮作业和室内外装饰装修作业的管理,明火作业要有报批手续,严格执行明火作业操作程序和安全规定。对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要严加管控,加强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劝阻、制止,要求整改。对劝阻、制止无效的,要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确保安全。

  • 加强检查监督,维护安全稳定。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不定期的对本辖区住宅小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工作有方案,有切合实际的检查表,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整改到位。市住建局将按照“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及时,督促整改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通报批评。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