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我市被确定为国家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城市 索 引 号: 001069077/2019-2474972
发布机构: 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28日
主题分类: 卫生 有效性:
我市被确定为国家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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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在各地推荐基础上,结合医疗资源需求与布局等因素,遴选确定118个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城市名单,我市位列其中。

    在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中,我市全面对标深圳罗湖医联体建设模式,于2018年11月9日正式成立全省第一家对标罗湖模式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衡水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同时先后相继出台32项配套政策文件,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开创功能社区责任医生服务工作;探索医疗优质资源共享,组建10个管理和业务中心;引导医疗资源下沉,初步建立上下转诊机制,致力于打造城市医疗集团“衡水模式”,保障分级诊疗制度真正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