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应急管理局复工复产安全提示:复工企业要做到“八个必须” 索 引 号: /2020-2523553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13日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督 有效性:
衡水市应急管理局复工复产安全提示:复工企业要做到“八个必须”

语音播报

  2月10日之后,企业将陆续复工复产,极易出现准备不充分、员工精神状态不佳、设备故障运行、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甚至部分企业为抢工期、赶进度,极易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严重威胁生产安全,为确保复工复产安全,所有复工企业一律要做到“八个必须”:

  一是必须加强疫情防控。企业要认真组织疫情排查,加强职工体温监测,发现情况及时处置,确保职工队伍稳定。召开必要会议或组织人员培训,要以科室、班组为单位,统筹安排,既要保证质量,也要防止人员过多接触。要加强厂区、宿舍、食堂消毒,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为职工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二是必须制定科学规范的复工复产方案,确保复产工作安全有序实施。三是必须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进行安全责任承诺和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将员工的精神面貌调整到工作状态。四是必须对新招录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转岗换岗和休假复工人员进行系统性教育培训,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五是必须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落实风险防控技术措施,做到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六是必须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防控,强化冶金企业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的安全监控。七是必须制定装置开车应急处置预案,完善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置措施。八是必须加强外委施工管理,严把资质、资格审查关,做好教育培训。要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搞好安全技术交底。严格现场管理,避免因交叉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