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2020年行政处罚案件1 索 引 号: /2020-2542966
发布机构: 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24日
主题分类: 文化 有效性:
2020年行政处罚案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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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备注
1 衡水市龙成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91131102MA0E6TKM94 刘津 (衡)文罚字〔2020〕第001号 行政违法  2019年12月16日,有人举报该公司微信公众号销售《衡水小升初真题》。经调查,该书没有书号,没有出版社名称,没有版权页。随后我们进行突击检查,当场发现《衡水小升初真题》130册,经询问属你公司自己印制,尚未出售,无非法盈利。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和《衡水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对应的《处罚量化标准》(二)1“违法经营额5千元以下的,处1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 罚款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0.3 2020-1-3 2020-3-3 2020-7-3 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11311005648713543 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11311005648713543
2 衡水泰源印刷有限公司 91131102551891719L 赵恒锦 衡文当罚字〔2020〕第001号 行政违法  4月15月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依照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22条第2 款规定 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39条第1款第4条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警告 给予警告 2020-4-15 2020-6-15 2020-10-15 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11311005648713543 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11311005648713543
3 衡水中鹏智诚印务有限公司 91131101MA18Q6F67L 王大虎 衡文当罚字〔2020〕第002号 行政违法  4月15月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依照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22条第2 款规定 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39条第1款第4条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警告 给予警告 2020-4-15 2020-6-15 2020-10-15 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11311005648713543 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11311005648713543
4 衡水文汇书店 91131102308327827P 汤新盼 衡文当罚字〔2020〕第003号 行政违法  4月16月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明显示位置悬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五项)和《衡水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警告 给予警告 2020-4-16 2020-6-16 2020-10-16 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11311005648713543 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11311005648713543
5 衡水艺群图书商贸有限公司 91131102MA09JNHD6A 李晓园 衡文当罚字〔2020〕第004号 行政违法  4月22月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明显示位置悬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五项)和《衡水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警告 给予警告 2020-4-22 2020-6-22 2020-10-22 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11311005648713543 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11311005648713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