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衡水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001068824/2021-2755091 |
发布机构: | 衡水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 | 2021年03月08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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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在2020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衡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ngshui.gov.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衡水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衡水市桃城区育才南大街369号,电话0318-202520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市复学、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夺取双胜利、民生实事等重大决策部署及公众关切,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一)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推进政策落地落实。一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充分做好市级以上重点项目信息公开。通过现场核查、论证评估、征求意见和项目会审等程序,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将350项重点项目名单(其中前期项目136项、保投产项目35项、续建项目47项、开工项目132项)全部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二是市场监管领域。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以行政审批职能为抓手,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应减则减、能办速办原则,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和环节,实现开办“一窗通”和“审核合一”登记审查制度,切实解决企业开办“最后一公里”问题;围绕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矛盾突出的重点环节领域,向社会及时公布各类专项整治情况,积极曝光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并及时在网站公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行政处罚决定书,有效打击和震慑各类市场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及时公布了《2020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定期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通过网站及时公布外资企业登记行政许可信息,在行政检查专栏定期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双随机抽查整体情况,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公共卫生领域。疫情发生以来,各地群众高度关注疫情信息通报。衡水市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并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解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工作举措,始终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与此同时,衡水市搭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确立全市医疗数据交互标准和安全防护体系,已实现与16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数据对接,数据上传总数7840万条,实现了多项数据分析和监管;启动上线了健康衡水APP和远程医疗业务管理平台,为患者提供便捷“互联网+”医疗服务,提供线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教育、就诊指导等服务。截至目前,衡水市共有6家医疗机构能够开展网上诊疗,17家医疗机构利用微信、客户端等手段开通了网上咨询服务。四是公共资源领域。2020年,衡水市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主动发布各类业务信息共计11877条。在“应进必进”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衡水市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优势,将市中心和12个县级分中心所承办的政府采购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农村集体产权、排污权、医疗设备采购等信息全部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进行公开,及时在网上公开项目招标(出让)公告、结果公告、信息更正公告,项目开评标时间及场地安排信息。
(二)聚焦权力运行,推动用权公开。一是扎实推进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成立了衡水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市委编办、政府办、司法局、行政审批局、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对我市政府部分权责清单编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工作分为部门清理、集中审核、规范公开的等3个阶段,明确了每个阶段时间节点,确保整体工作有序进行。在省工作要求基础上,我市将权责清单编制范围延伸至乡镇街道及各类省级开发区,确保权责清单“全覆盖、无空白”。同时,逐项明确权力类型、权力名称、行政主体、实施依据、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况等要素,形成部门权责基础清单,为下一步审核确认、公开规范工作打下良好基础,确保2021年6月底前完成清单编制公开工作。二是高效完成了政务公开“两个清单”编制工作。为扎实做好政务公开“两个清单”编制工作,先后印发了《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和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按时公开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并以督代训赴各县市区进行实地现场督导培训,解决疑难问题,强化工作落实。结合衡水市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有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各地各部门严格把握时间节点、高质量编制完成了政务公开“两个清单”编制工作,12月底全部实现了网上集中公开。
(三)聚焦政务服务公开,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是实行“一窗受理”新模式。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实现了办事群众“只跑一个窗口,只取一次号,只交一次材料,办成所有事”。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指尖办”。全面梳理事项并接入“冀时办”,完成了年底前至少接入100项便民应用的工作目标。三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截至目前,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均已超过95%的年度工作目标(其中市级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县级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9.38%),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四是推行“微改革、微创新”,实施减证便民行动。最大限度削减申报材料和无谓证明,减少申报材料60%以上;聚焦教育、医疗、医保等重点领域,梳理100余项群众呼声高、办理量大的服务事项,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推行周六周日和工作日中午“不打烊”、只说“YES不说NO”工作制度;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进行分包帮扶,上门送政策、帮办代办和EMS免费邮寄,降低了企业成本,提升服务水平,最大限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五是建立服务风险控制平台。对跑办次数、补正补齐、不予许可、不予受理、满意度评价等数据进行重点监控,对多次取号、多次补正补齐等异常数据进行及时督导核查,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四)聚焦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一是打造权威政策宣传解读平台。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今年以来,在衡水市人民政府官网共发布政府公报4期,解读政策性文件22个,涉及政治、经济、环境、民生热点等多个领域,解读范围更加全面,内容更加通俗易懂,解读形式更加多样,真正实现了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二是改进和强化新闻发布成效。今年以来,全市共举行64场常规性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主题更加实用,政策解读更加细致,所有新闻发布会主题均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以及疫情防控、群众关心的民生工作确定,其中涉及民生的有36场,基本涵盖了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票决出的20件民生实事,在政府与群众之间真正架起了“连心桥”,受到媒体和群众的广泛关注好评。三是畅通民意渠道,重视网络舆情。突如其来的疫情,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各类咨询、建议、求助类诉求成倍增长。衡水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迅速进入应急状态,保证第一时间接听、转办、反馈,接听坐席由去年的40个增加到52个,接听处理有效电话360617个,接听量增加一倍,市长信箱信件2314件、微信2350件、手机APP767件,实现了“热线不中断、服务不掉线、质量不下降”,切实为群众解决了燃眉之急,也为政府决策和防疫工作提供了舆情依据。
(五)聚焦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一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畅通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完善了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保存备查等工作流程,推进了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不断提高申请答复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从而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2020年全市共收到并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3件,所有信息公开申请中,属于予以公开142件,同意部分公开15件,不予公开15件,无法提供93件,不予以处理4件。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8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5件,被依法纠错26件,其他结果13件,尚未审结16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诉讼22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2件,被依法纠错4件,其他结果4件,尚未审结2件。2020年,全市各行政机关全部免费为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
(六)聚焦平台建设,提高精准服务水平。按照省统一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推进县级政府信息平台的改版升级工作。4月中旬完成了市政府网站市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改版上线工作,9月底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部完成改版上线,专栏整体布局清晰、公开集中、全面实用,进一步提升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服务实效、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满足了公众需求,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13 | 519 | 78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4314 | +2473 | 22664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655 | +1269 | 117988 |
第二十条(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0883 | 2266 | 162299 |
行政强制 | 296 | 74 | 16908 |
第二十条(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93 | -13 | |
第二十条(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8 | 54282.5523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73 | 8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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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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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42 | 6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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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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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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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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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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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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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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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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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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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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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9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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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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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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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以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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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2.重复申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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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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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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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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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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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67 | 8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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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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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5 | 26 | 13 | 16 | 80 | 4 | 2 | 0 | 2 | 8 | 8 | 2 | 4 | 0 | 14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们在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缺乏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指导培训力度还不够大,对各部门的推进、指导、协调力度还需加大;三是少数单位政务公开机构不健全,人员多为兼职,没有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处理,而是检查时突击发布,政务公开保障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2021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完善机制,配齐配强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把政务公开工作暨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向深入,不断提升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