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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2023年01月06日 【字体:

今年以来,我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加快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法治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文化衡水建设,结合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实际,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

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分工负责,开展督促检查示范创建和宣传引导,努力形成各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年度工作同步安排部署,领导小组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全年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督导落实普法职责任务,重点是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以及公共服务职能履行情况,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

制定机关年度培训计划,将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的普法培训纳入机关培训年度计划。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始终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结合法治建设主要内容和要求,制定年度学法计划,修改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发挥党组织带头学法表率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先后学习了衡水市干部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省委《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若干措施》、《河北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行政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市文广旅系统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进一步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各类法律讲座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将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及遵守法律的情况作为年度述职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发挥党支部作用加强党支部建设,加强自身学习的基础上,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顺利实施。强化自学效果。广大党员干部利用“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开展自学,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通报有力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意识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执政理念,增强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是机关干部法治教育情况。采取集中学习、参加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机关干部法治教育。制定机关干部的法制培训计划,并纳入机关培训年度计划。积极落实机关干部学法的各项制度,出台《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学法是其中重要内容,提高党员的法治意识;并将学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任免、评先、晋升的重要依据。1.集中学法,把学法做为党课必学部分,提升法治意识;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包括专项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执法检查)前必学法,提升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2.参加法制培训,积极参加市法宣办组织的普法考试;积极参加省文化和旅游厅、市政府、市委组织部等组织的各类法制培训。3.通过网络学法,组织执法人员通过法治教育网参加衡水市行政执法人员远程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率100%;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通过河北干部网络学院进行专题学习。

二、加强法治建设,抓好贯彻实施

(一)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工作进程。

根据《衡水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衡人常发〔2021〕15号)《〈衡水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的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衡人常发〔2021〕22号)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条例起草小组,充分学习和借鉴了北京、天津、扬州、宁波等其他省市非遗保护相关立法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非遗保护现状,2022年4月27日起草完成了《衡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初稿。第一次开展征求意见中,征求了13个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7个市直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经研究吸收有关方面意见,形成《条例(送审稿)》。2022年6月18日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成立了由市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条例》审查修改工作专班,对《条例》进行研究讨论修改,同时召开专家论证会。第二次开展征求意见中,征求了13个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7个市直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2022年9月8日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2022年10月12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2022年11月19日通过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一审,高质量完成了年度立法任务。

(二)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在往年印发《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及每年修订的基础上,结合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首次印发实施《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市局各科室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局属各单位的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坚持安全生产逢会必讲,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市文旅系统安全生产部署会,每季度下发安全生产提示卡,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对文旅行业重点部位、重点企业、关键环节落实包联责任和监管职责。三是结合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首次出台了文化艺术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实施意见,提出安全生产“十个严禁”,明确7项安全职责,对文化艺术中心9个入驻和管理单位划定管理区域,督促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三)加快推进非遗立法进程。

《衡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已纳入2022年立法计划。在立法调研、征求意见以及交流学习等工作基础上,结合衡水市非遗保护现状,4月起草完成了《衡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初稿;先后征集了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同步网上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反复修改完善后,已送市司法局完成了审查修改工作。《衡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将为衡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标志着衡水市文旅系统法治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加强文旅市场行政执法。

(一)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力度

一是持续加大对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的常态化清理力度,,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力度,截至目前,共核处网络销售非法有害出版物5起,查处销售违禁出版物案件1起,执法人员依照规定对相关涉事店铺进行了处罚,同时向负责人普及相关知识,督促其自查自省。二是严厉查处“儿童邪典”动漫、性暗示、软色情、欺凌暴力等有害音视频,坚决清除通过网络直播、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网络漫画等传播有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各类有害信息。三是开展涉劣迹艺人违法违规文化产品和活动的专项检查。对短视频平台(抖音、快手等)、辖区内网站等规范管理,从严打击流量至上、违法违规、失德失范、“饭圈”乱象等行为。加强对综艺节目、短视频平台的日常监督管理,强化明星自我约束。四是大力开展网络文化市场政治类有害出版物整治行动。对照政治类有害出版物查堵目录,衡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几大主流电商平台,短视频平台、百度贴吧等展开地毯式巡查。通过此次行动,有力地打击了政治类有害出版物的销售行为,有效净化了辖区内网络文化市场。

(二)全面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为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全面融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执法局持续对校园周边文化市场进行拉网式排查治理。结合执法局职责任务,对60所测评学校以中心街人民路为界分成四个片区划分到四个执法队管理,队长任总负责人,每队进一步将片区内的每所学校分到每名队员头上,具体负责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工作,职责明确、责任清晰。此次检查,重点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厅、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等娱乐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未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等违规行为的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和严禁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网络沉迷。并深入校园周边书刊店、打字复印店、文具玩具店、校外培训机构、综合用品商店等场所,销售各类非法出版物和印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文具、饰品、游戏卡等物品进行了严查

(三)加强版权案件办理力度,提高版权保护水平。

一是开展“青少年版权保护季行动”。一是对出版物市场、印刷企业及报刊摊点、文具店、打字复印店等场所的清查摸排。二是加大对电商平台传播、销售侵权盗版教材教辅、少儿图书的版权监管力度。三是结合“绿书签”“护苗”等活动,深入校园开展宣传,强化对青少年版权保护的教育引导。四是联合本市六部门组织统一行动,落实电商平台主体责任,共同构建青少年版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二是加强院线电影版权保护力度。按照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院线电影版权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院线电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侵权案件办理力度,对发现的侵权违法行为给予严厉处罚,取得了积极成效。

(四)加大对营业性演出市场执法力度,做好平安文化市场考核工作

衡水市平安建设专项考核涉及到市文旅局的考核项目内容为:“发生危害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非法演出等进入市场案件事件。”我局不断加大对营业性演出市场的执法力度,严查各类非法演出活动,2022年以来没有发生一起非法演出事件,确保了文化市场安全稳定。我局就平安建设考核情况与省文旅厅进行了积极沟通,省文旅厅相关领导充分肯定了我市工作,明确表示平安建设专项考核我市不扣分。

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021人次,检查网吧、歌舞娱乐场所、书店、印刷企业等文化经营场所2498家次。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和去年同期相比行政罚款案件数量和罚款金额都有较大增长,去年同期罚款案件数量16起,罚款数额4.9万元,今年以来,罚款案件数量25起,罚款数额10.6万元,行政罚款案件数量增长56%,罚款金额增长116%。发现并处置未成年人上网问题1个,发现并处置疫情防控问题15个;发现并处置安全生产隐患23个。开展网络巡查500余次,检查各类网站100余个,网上书店120余个,贴吧80余个,对4家网络书店给予行政处罚。

四、注重教管结合,常态化规范文旅市场秩序

一是注重教,结合文旅机构改革后执法人员只会管文化市场、不愿管旅游市场的实际,先后印发《关于加强A级景区高风险旅游项目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常态化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 提升旅行社行业诚信水平的实施意见》《关于常态化开展旅行社分支机构治理的意见》《关于强化暑期旅游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等N个常态化治理举措,手把手教给各县市区文旅部门怎么管、管什么、怎么查、谁来罚,建立了高风险旅游项目综合监管12条“硬核”举措,对旅游交通领域存在的30类风险隐患逐一研判,逐项制定了24条管控措施,全面提高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水平。二是注重管,组织各县市区文旅部门和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安全生产法》《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河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重点组织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监督检查人员原原本本学,做成口袋书,人手一册,反复学、经常学,制定印发了18套安全生产行政检查表,对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营业性演出、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领域逐一明确监督检查实施主体、备案登记权限方式、企业经营范围、违规经营处罚依据和联合执法方式范围,坚决摒弃“执法人员不懂法”的陋习,指导打造文旅市场执法铁军。三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采取电话了解、实地走访、微信联系等方式,先后4次对文旅市场主体因疫受损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对企业经营现状心中有数。指导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对企业存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严惩,对首次初犯并立即整改的市场主体,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做到严管与厚爱有机结合。四是创新安全生产工作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报送了《做好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管理的“加减乘除” 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经验材料,充分发挥行业主体作用,组织旅行社、导游和A级景区先后开展2轮旅游安全联组互查,得到了省厅高度肯定。创新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思路方法,探索实行“137”工作思路,在推进中落实“1117431”“工作方法,我市经验做法被省厅通报表扬。五是加强文化市场新业态监管。将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纳入文化娱乐市场统一管理,明确内容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诚信守法经营、行业自律等五方面要求,要求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开展全覆盖式摸底排查,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和服务平台实行不见面、无纸化、一站式告知性备案。同时,设置政策过渡期,引导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利用一年的政策过渡期开展自查自纠,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引导行业健康良性发展,将未成年人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实现合规化经营。六是精准落实“要市场更要安全”要求。针对不同文旅市场主体经营风险,要求旅行社企业合理设置行程路线,开展产品安全评估,做好行前告知,提醒游客审慎参加高危、高强度旅游项目,不得租用非法营运车辆;要求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文化娱乐场所全面细致排查用电、用气及设施设备安全情况,高度关注特种设备、电气线路电气产品安全状况;深入开展文旅行业自建房集中整治,细致摸排自建房用于文旅经营涉企情况,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联合住建部门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五、开展常态化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一是高位部署,强化标准引领。在2021年印发实施《关于常态化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30条举措》基础上,结合剧本经营单位等新业态、信用监管等新方式、文旅市场萎缩等新变化,制定印发《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2022年工作要点》,明确6个方面21项重点任务,并逐项明确评价标准,作为年底前对县级政府质量工作(旅游领域)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高效推动,健全落实机制。针对各县市区文旅部门存在的“文化市场、旅游市场分头管理,市场管理力量薄弱分散”的实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2022年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要点的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文旅部门明确专人牵头负责市场管理、推动审批监管无缝衔接、加强文旅市场新业态管理、推进行业标准宣贯和依法评定,对落实省、市文旅部门任务打折扣、搞变通甚至熟视无睹的,下发《关于近期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的通报》,按照市委“二三四”抓落实工作机制,推动文旅市场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三是高质互动,推进信用监管。坚持将企业信用意识深植市场主体生命全周期,创新提出企业事前、事中、事后环节12条信用监管举措,以《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信用体系建设责任体系构建工作实施方案》为统领,先后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关于启用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的通知》《关于及时修复文化和旅游企业失信行为的通知》《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开展全市54家旅行社、617名持证导游信用信用归集和评价管理,我市企业良好信息填报率位居全省第一,1-6月份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排名位列全市第一。四是真金白银”助企纾困解难,“全心全意”释放政策红利。旅行社是文旅市场的重要主体,是推动全省文旅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今年以来,我局加大政策帮扶力度,以“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帮助文旅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冲击,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增强文旅市场主体应对困难的底气,助推旅游市场不断回暖。调整暂退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将保证金暂退比例提高到100%,并将新取得经营资质的旅行社一并纳入政策支持范围。今年以来,在已暂退旅行社544万保证金基础上,再次向提出暂退申请的51家旅行社(含1家分社)暂退137万元保证金,全部流程即接即办、当日办结,有效缓解了企业现金流压力。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将跨省团队旅游“熔断”区域由省域进一步精准到县域,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有序恢复。举办2022年“中国旅游日”主题活动,通过实施减免景区门票、发放文旅消费券等举措,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市场复苏。扎实推进旅行社责任险补贴政策落地落实,积极协调江泰保险经纪公司推动解决政策实施过程的困难问题和难点堵点,为全市54家旅行社补贴2022—2023年度旅行社责任险17万元。同时,加强助企服务,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联合市行政审批局优化文化和旅游市场审批服务,对因疫情原因没有及时换证、影响业务正常开展的企业,开展许可证到期延续业务“延期办”工作,对满足条件的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手续可延长半年到一年办理,并为导游人员资格证书遗失人员提供“不见面”补办,方便群众合法就业。

(六)广泛开展普法宣传

(一)开展文旅市场3·15普法,营造法治社会氛围。

为提高文旅市场经营从业人员守法经营和市民消费文化产品的维权意识,执法局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在嘉华旅行社会议室设主场,针对不合理低价旅游团和旅行社容易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面对面宣讲。二是对网吧从业人员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强化守法经营的意识,引导他们利用电脑屏保、门头条屏等方式向消费者宣传。三是制作各类法律宣传片,利用广场大型电子屏幕、抖音平台滚动播放,扩大受众面和宣传广度。

(二)结合非遗展示活动开展普法宣传。为普及非遗保护法律知识,提升公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治意识,文化遗产科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大运河非遗创意作品展、“非遗进校园”、“非遗进社区”等活动,以悬挂条幅、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页、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非遗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讲解。6月11日-18日,以衡水市大运河非遗创意作品展为契机,在显著位置摆放非遗法律宣传易拉宝9个,向参观者发放非遗法律知识宣传单页共计2070余份。6月5日-18日,结合“衡水非遗购物节”活动,依托淘宝、京东、天猫等线上平台进行非遗产品惠民销售,利用网络平台、网红直播流量大、关注高特点,进行非遗相关的法律法规解读,开展非遗小常识抢答送礼品等活动,受到广大的群众热烈响应和广泛参与,进一步深化了公众对非遗保护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认知。

(三)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机构作用,积极开展法治文艺创作、法治文化活动和法制宣传。

一是通过赠阅知识手册宣传。在开展送文化进基层活动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知识印编成小手册向现场公众赠阅;各级公共文化场馆举办普法宣传活动,另外,依托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在图书馆阅读区、借书区等公共场所摆放,宣传普及相关知识。二是在文艺展演活动中宣传。在赴各县(区)乡镇、村(社区)开展送文化走基层巡演、春节惠民综艺演出及展览等活动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三是通过各种载体宣传。各级公共文化场馆充分利用宣传栏、LED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普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预警

一是结合文旅行业特点,先后印发《全市文旅系统全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1-2023年)》等文件,3月份组织收看“开工第一课”主课和工商贸行业“开工第一课”;7月中旬依托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组织各县市区文旅部门和文旅行业从业人员参加线上安全生产培训二是结合中国旅游日、安全生产月,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和消防安全警示片,在全市文旅行业集中开展主要负责同志专题讲安全等系列活动,结合行业实际,创新开展“救援技能趣味测试” 等系列活动,以多种形式学习宣贯《安全生产法》。三是强化旅游安全预警。完善文旅行业应急预警机制,每逢节假日,均联合衡水日报社发布《文明安全旅游提示》,督促各县市区文旅部门广泛应用微信公众号、融媒体中心等新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旅发布、出游提示,引导游客错峰出游、安全出行。

七、多种形式开展文化市场执法培训工作,促进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积极开展文化领域下放行政执法权力业务培训。

为积极支持和全力配合各乡镇(街道)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权力下放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权力下放“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我局主动作为、靠前谋划,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情况,对衡水市1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253名执法人员展开了文化领域下放行政执法权力专项业务培训。这次培训,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执法方式,注重培训实效。一是执法人员充分利用微信等网络媒体,精心制作课件,开展详细解析和规范讲解。二是通过开展执法专项行动现场培训。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中华办和河西办开展“共同执法”活动,执法过程中,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对街道办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教带,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培训活动,乡镇执法人员文化执法领域业务能力有了明显提升,有效增强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规范乡镇和街道执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奠定了基础。

(二)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全面提高执法队伍建设。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第三届河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文化市场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2年7月28日举行了第三届衡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并取得了圆满成功。通过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实现执法为民理念、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执法队伍认知度和认可度普遍提升,全面展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新形象。

(三)、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案卷评查活动,加强执法规范化。

为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厅统一要求,于2022年5月至6月开展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此次评查涉及市场类别包括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6个领域。依据《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我局对各地案卷进行了认真评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地及时整改落实。同时我局按照评查结果,确定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优秀案卷,备选报送省厅参加全省优秀案卷评查。通过本次案卷评查活动,有效提高了各地执法人员案卷制作水平,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发展。

、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稳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首先是从简化办事程序入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经过与行政审批局反复沟通,开通了导游证办理便民服务,即不用上门、来回都采用一站式邮寄方式,只寄到我局旅游服务中心即可获得新证,从而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其次是下乡工作始终把普法教育放在依法治村工作的首位,结合本村实际,利用农闲季节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用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占领思想文化阵地,防止黄、赌、毒等不良风气的蔓延。广泛开展尊老爱幼、助残扶贫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崇尚科学,反对邪教,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再者是从环境创新入手,结合防疫工作,进一步改善办公室的环境卫生,做到卫生工作责任化,改善环境制度化,维护环境卫生自觉化等。

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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