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清凉江、江江河市级河长调整 | 索 引 号: | 001068998/2024-3018863 |
发布机构: | 衡水市水利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22日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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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需要,结合近期市领导调整情况,经市级总河湖长同意,市政府副市长支斌同志担任滏阳河、江江河市级河长、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责任范围为滏阳河新河冀州界至武强献县界共135.7公里,江江河故城大杏基至阜城泊头界共101.9公里。市政府副市长孙文欣同志担任清凉江市级河长,责任范围为清凉江清河故城界至阜城泊头界共114.5公里。
衡水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