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衡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 索 引 号: | 001068824/2024-3029062 |
发布机构: | 衡水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衡政字〔2024〕3号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 | 2024年03月04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语音播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要求,市政府对11个县市区政府和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故城县政府、枣强县政府、桃城区政府、阜城县政府、冀州区政府、滨湖新区管委会、衡水高新区管委会、深州市政府、饶阳县政府、武强县政府、景县政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良好单位
武邑县政府、安平县政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2023年签订的《衡水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予以奖励。希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单位要以优秀单位为标杆,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完成全市2024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衡水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解读文件链接:art_101_5340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