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404796340/2015-4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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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5年03月10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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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环保局,市局各科室单位:

现将《市纪委就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印发给你们,望组织所属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各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各县市环保局和市局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所属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市纪委提出的“十个严禁”的要求,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全市环保系统不出现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双节期间,各县市环保局一律不准到市局送礼、宴请市局工作人员。市局东、西两院门卫要加强管理,对来局办事的服务对象,由门卫与相关科室单位电话确认后,严格登记,方可放行。市局将组成检查组进行监督检查,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2199037,邮箱:hshbjjz@163.com。

附件:《市纪委就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14年8月21日

                                                        

  衡水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8月21日印  

市纪委就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来源:衡水纪检网  2014-08-20     

    又是一年月圆时,又是一年欢庆日,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持之以恒抓好正风肃纪工作,坚决制止公款送月饼节礼、突击花钱等奢侈浪费行为,日前,市纪委就深入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到“十个严禁”:(1)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等各种节礼;(2)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农家乐”、机关食堂等搞奢侈享受、吃喝玩乐等;(4)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5)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6)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7)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8)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或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9)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10)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各级党委(党组)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及时同分管部门和单位“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做到监督提醒到位。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干部,进行重点约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防止用公款送月饼等奢侈浪费行为作为深化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检查、组织互查,以及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受理群众举报等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公开曝光典型问题。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市纪委监察局公布监督举报电话:2026099、12388,网站:www.hbhsjj.gov.cn,邮箱:hsjwdf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