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2011年贸促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404901032/2012-53156
发布机构: 衡水市贸促会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2年03月31日
主题分类: 政务信息 有效性:
2011年贸促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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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衡水市贸促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1231止。

 

一、概述

2011年,衡水市贸促会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会信息,提高我会工作透明度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我会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张金岗会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个部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根据各部室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对我会工作信息进行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坚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定时提示制度,按时向信息公开网站上传相关信息。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完善。通过河北贸促网、衡水贸促网和衡水市政府网进行信息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会通过河北贸促网、衡水贸促网等网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全年公布各类信息共1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会在2011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我会没有相关职能。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我会没有以上信息。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会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提升:二是对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有待强化。对此,我们将根据《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及时调整充实我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切实增强公开效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衡水贸促网、衡水政府网站为主要载体,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3、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发现总结先进经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