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播报
衡水银监分局关于衡水银行武邑支行开业的批复
衡水银行:
你行《关于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邑支行开业的请示》(衡城银〔2013〕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邑支行开业,营业场所为:河北省武邑县腾达南大街23号。
二、核准该机构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发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
三、你行应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1号)的有关规定,于批准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