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衡水银监分局关于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城区赵圈镇益民社区支行开业的批复 | 索 引 号: | 760312787/2014-17311 |
发布机构: | 衡水市银监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 | 2014年03月28日 | |
主题分类: | 银行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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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银监分局关于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桃城区赵圈镇益民社区支行开业的批复
衡水银行:
你行《关于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城区赵圈镇益民社区支行开业的请示》(衡城银〔2013〕30号)和《关于对张明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衡城银人字〔2013〕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年第1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城区赵圈镇益民社区支行开业,营业场所为: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西段50号。
二、核准该机构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个人和小微企业贷款;办理结算业务;办理小微企业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核准张明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城区赵圈镇益民社区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四、你行应于批准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五、你行对张明的正式任命文件请及时报送我分局。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