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冀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001049084/2017-2183539
发布机构: 冀州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冀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 文  号: 冀州政办发〔2016〕30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28日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冀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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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政办发〔201630

冀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冀州政办发〔201630

 

冀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冀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2016-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冀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冀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519

 

 

 

 

冀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河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和《衡水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建立多渠道乡村教师长效补充机制

    建立完善乡村教师公开招聘机制。人社局要会同教体局进一步完善教师公开招聘办法、程序、考试科目和内容,使招聘办法、程序更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在招聘过程中要进一步突出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以逐步提高招录教师的匹配度。要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确保为乡村学校补充合格的教师。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政策,教体局要为免费师范毕业生提供岗位,编办、人社局、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及时为其办理编制、人事和工资等手续。

    编办、人社局、教体局要按照专任教师退一补一的原则,及时确定每年乡村学校教师补充计划,确保教育发展需要和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时聘用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二、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完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

    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确保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满足教育教学实际需求,以保证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寄宿制学校应合理配置专职生活教师,具体编制数量按省统一规定的标准核算。

    教体局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会同编办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逐步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省考、县管、校聘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及时进行编制调整。根据我市幼儿教育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创新乡村幼儿园用人机制。

        三、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

    根据《河北省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衡水市关于积极推进全市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实施方案》,为保证我市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有序开展,人社局、编办、财政局、教体局等部门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为2017年全面推开实施, 2020年实现教师校长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打下良好基础。

    教体局要探索建立优秀骨干教师巡回授课制度,即在优秀骨干教师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的同时,鼓励在我市义务段学校进行巡回教学。

        四、建立和落实乡村教师工作激励机制

    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制度。要严格按照《河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规定,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人社、财政、教体局等部门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确保我市乡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市内统一缴费和补助标准。

    职称(职务)评聘进一步向乡村学校倾斜。严格执行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改革的有关文件规定,降低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提高乡村中小学校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在规定的比例上限内上浮2个百分点。

    积极实施乡村教师帮扶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因遭遇突发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乡村教师进行临时救助,具体救助形式、金额由民政局、工会、教体局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为学校捐助资金,用于帮扶农村困难教师。切实推进乡村教师定期体检工作,财政局、教体局每年要编制乡村教师体检专项经费预算和乡村教师体检方案,每年为乡村教师组织一次体检。

    切实解决边远乡村学校教师住房问题。对纳入国家投资计划的周转宿舍项目,在手续办理、税费减免等方面依法制定优惠政策,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住建局要将乡村学校教师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予以统筹,在乡(镇)政府所在地修建,并享受中央和省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纳入住房保障范畴,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

    逐级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加大对乡村教师的奖励力度,市政府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为农村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乡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予以鼓励。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乡村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申报工作,每次奖励15(衡水市200)左右,每人奖励2000元(衡水市每人3000元)。在各类评优评先工作中,教体局要切实向乡村教师倾斜。积极鼓励引导企业、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捐资助学。

         五、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加强乡村教师思想政治修养,培养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明确和强化责任感,提升工作的科学性。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努力探索乡村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新载体,确保政治理论学习的经常性、规范性、针对性、创新性。加强师德教育,以提高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以引导教师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四有好老师为切入点,把师德教育渗透到教师职前培养、资格准入、日常管理和职后培训的全过程,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大力加强乡村教师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师德过程性考评和奖惩制度。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10学时的师德教育集中学习,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要开展一次以师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教师轮训。

         六、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积极建立完善以财政拨款为主的保障机制,将教师校长培训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严格按照农村中小学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切实保证中小学教师五年一周期360学时的全员免费培训。实行教师培训归口管理,统一由教体局负责。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将教师参加培训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教体局要整合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电教仪器站等机构,完成教师发展中心的建设,形成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合力,发挥教师培训的整体效益。同时,结合中小学去行政化、探索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和设立校长发展研究中心的方法途径。

    提高乡村教师培训效益。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建立城乡一体化教研制度,以学区为单位完善乡村学校集中教研制度,不断提高教科研水平和能力。鼓励乡村教师积极参加市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名师的培养选拔。加强名师工作室建设,到2020年,我市要建立1-2个省级名师工作室,2-3个衡水市级名师工作室,3--5个冀州市级名师工作室,发挥其对乡村教师示范带动作用。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

       七、组织实施

    市、乡政府是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乡村教师支持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教体局要总体谋划和部署乡村教师发展工作,为精准支持提供依据;编办要加强乡村学校编制管理,确保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满足教育教学实际需求;发展改革局、教体局要加快编制周转宿舍规划,进一步改善乡村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人社局、财政局要完善并督促落实乡村教师补助政策,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人社局、教体局要进一步完善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改革办法,加大对乡村教师倾斜支持力度;财政局、教体局要制定乡村教师体检工作方案,积极服务乡村教师健康需求;住建局要切实落实保障性住房优先政策;财政局、民政局、工会等部门要做好困难教师救助帮扶工作。

    教体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或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推广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方面改革创新、成绩突出的经验做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先进个人予以表扬。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冀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519日印发                       共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