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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冀州区教育局关于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通告

来源:冀州区教育局 时间:2024年03月01日 有效性:有效

衡水市冀州区教育局

关于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

学校课后服务的

通 告

为进一步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提升培训服务质量,引导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教育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更好地满足广大学生的个性化健康成长需求,根据《衡水市教育局衡水市体育局转发<河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衡教监管函〔2023〕2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通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以冀州红军学校、区第一、二、三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为试点严格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通过校内外双向选择,稳妥推进科技类、文化艺术类和体育类、其它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特别是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暂实行免费服务,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试行期1年。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自主申报原则。符合资质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根据相关要求自主向冀州区教育局提出申报,并提供相应的备审材料。

(二)公开透明原则。遴选过程秉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培训机构入选资质条件、遴选程序、遴选结果公示等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益优先原则。公益性校外培训机构经审核许可后,可参与提供学校课后服务,但不得带有任何商业推广和商业隐含元素。

三、准入条件

(一)遴选范围。优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均可参与遴选。经评定的四星级和五星级机构,自动入围课后服务名单。

(二)办学资质。申报机构须持有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证照许可内容符合所需引入的服务项目类型,办学条件符合河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有关指标要求。

(三)人员资质。申报机构的从业人员要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教监管厅函【2021】9号)的基本要求,师资队伍稳定,授课教师无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行为,具有相应任教课程的资格(技能或资质)。

(四)项目要求。符合《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非学科类培训类别项目清单>的通知》(冀教监管函〔2023〕7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非学科类培训类别项目补充清单>的通知》(冀教监管函〔2023〕20号)要求。遴选项目:一是科技类。包括信息技术类、科学普及类、科技实践类、脑力思维类等。二是文化艺术类。包括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表演类、双语话剧表演、绘本阅读、文化旅游夏令营(冬令营)、文化旅游类研学等。三是体育类。包括田径、篮球、武术等60项。四是其他类。包括珠心算、全脑教育等。

)办学要求。申报机构需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无违规使用资金、卷钱跑路、退费难、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未受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情形

四、机构参与遴选需提供的资料

(一)符合准入条件的申报机构需向区教育局提供以下材料:

1.《承诺书》(见附件1

2.《冀州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申请表》(见附件2)。

3.办学许可证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机构举办者(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上的机构主体、资金、人员、材料、场地等关键信息截图。

7.授课教师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师资相关材料复印件。

8.课程相关材料。包括:教材截图、课程简介、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授课对象范围、课程计划、程总结反思等相关资料(课程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9.其它。(包含审批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星级评定佐证材料,办学成果、单位和个人被相关部门表彰情况等证材料等)

(二)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申报材料复印件(侧面加盖公章)按清单顺序A4纸打印,排版侧装订成册。一式份,交区教育局213室一机构自留一份。

2.电子材料:将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以“机构名称+参与课后服务申报材料”命名,内容及顺序与纸质材料一致。发送至教育局邮箱jzqjyjzfg@163.com

教育局联系电话:0318-8670185

收材料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五、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3月1日-3月8日。符合资质的机构自主申报,在规定期间内遴选材料,逾期申报视为主动放弃遴选资格。

(二)审核评选(3月9日-3月10日。由区教育局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机构的送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情况下对相关机构进行实地核查和师生座谈,择优选定机构名单。最终确定拟入围机构。

(三)结果公布(3月11日-3月15日)。在区政府网站公拟入围机构,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入围名单。

(四)结果运用。纳入入围名单的机构,公平享有被试点学校招选的资格各试点校要在入围名单确定后,根据学生需求及时确定服务项目,向列入入围名单的机构发布《招选通告》,实行校内外双向选择,学校可招选一个或多个项目,机构也可自主选择一个和多个试点学校,做到双方互愿,要坚持公平竞争,在双方无异议的前提下,签订课后服务合同,培训机构自被学校选用,服务有效期为一年,合同及时报区教育局备案。

(五)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对参与的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准入退出机制。学校一般每学期组织1次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质量评估,并根据质量评估结果对引入机构及项目进行动态调整。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应及时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将涉事机构清出课后服务围名单并严肃追究相关机构及人员责任。凡被清理出入围名单的机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参与课后服务。

1.培训项目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2.机构恶意在学校招揽生源;

3.机构扰乱学校教学秩序;

4.机构有其他扰乱学校正常工作的行为。

学校在清理涉事机构后,可在入围机构范围内重新招选,合同有效期为涉事机构未完成的续接期

2024 年3月1日

附件1:

承诺书

本培训机构自愿申报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提交虚假材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提交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机构将会被列为失信“黑名单”机构)。

特此承诺。

培训机构(盖章):

2024年  月  日

冀州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 遴选 通告.docx

附件2 冀州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 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