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食品生产流通股)

来源:饶阳县药监局 时间:2024年04月02日 有效性:有效

序号 处罚文 案件名称 被处罚单位 社会组织机构代码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结果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备注
书编号
1  饶市监处罚〔 2024 31 饶阳县芮可商店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案 饶阳县芮可商店 92131124MA0AR21568 2024年3月4日,执法人员对饶阳县芮可商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商店对其采购的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饶市监责改通[2024]11号),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2024年3月14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商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商店对其采购的食品仍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罚款5000元。   饶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

饶阳县芮可商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