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桃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桃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4年01月29日 有效性:有效

2023年度桃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现公布桃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桃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电话0318-6918011,邮编:053000)。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2023年,桃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不断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衡水市桃城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收费目录清单、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区发改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25条。我局除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信息公开,还在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体渠道,发布信息56条,2023年12月27日,根据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各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关闭审核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已将公众号关闭。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度,桃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健全公开制度,完善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公开程序,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把好审核和审签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三是规范公开内容,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准确、文字精练,提高政府公开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制发公文的同时,同步开展保密审查,同步确定公开属性,严格内容发布审核程序,坚持先审后发,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解读,让社会更好地知晓、理解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五)强化政务公开指导监督。对照区政府要求逐项梳理检查,清理过期文件,补充相关信息动态。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优势和作用,切实用好微信等多元化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以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时效性还有待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差距。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持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局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人员的相关业务能力素质,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率成效。同时,加大各类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增强单位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情况。

  

             2023年度桃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务信息公开年报.docx

                                  桃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