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问题(4)整改验收的公示

来源:桃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有效性:有效

    根据《关于印发<衡水市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问题整改及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第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问题4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417日-423日,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桃城区分局,电话: 0318-2238686

序号

问题清单

整改清单

效果清单

整改目标

整改时限

整改措施

是否

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4

通过调阅省固废平台衡水市2023年以来预警信息推送情况,发现今年3月31日前应提交未提交年度备案计划的企业为12个。相关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对预警信息及时处理,但至今未处理。

完成企业管理计划备案工作,并对平台预警信息及时处理。

立行立改

1.督促省平台注册企业按时报送危废管理,保证省平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率为100%。2.安排专人每天负责处理省平台预警信息,并督促企业落实到位,保证省平台预警信息及时处理。

每月初督促企业完成管理计划备案工作,分局及时处置预警信息,经核查我区企业管理计划备案率已经达到100%,所有预警信息全部处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