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特病申报系统功能优化升级啦!!!

来源:桃城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年10月13日 有效性:有效

为落实河北省委、衡水市委“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桃城区自2021年7月1日起启动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认定全面实行网上随时申报、医疗机构评审认定新模式。

新举措实施以来,桃城区医保局主动做好“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认定实行网上随时申报、医疗机构评审认定新模式”的宣传,使参保人员了解熟悉慢病申报认定流程。增设慢病服务窗口,提供慢病申报认定的咨询、协助线上申报、上传资料等服务工作,确保参保人员慢病申报认定方便、及时。尤其是将认定病种范围标准在评审认定系统公布,保证了认定工作的公开透明受理按时限审核网上公布,方便患者随时了解进度,确保参保人员能够及时享受相关待遇。

一年来,桃城区门诊慢(特)病网上申报工作收到良好的社会反映,极大程度上节省了参保慢病患者申报慢病的等待时间,方便了老百姓尤其是外地和行动不便的患者,得到了广大参保人员的认可。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门诊慢特病认定效率和便利性,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医疗保障局对河北省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新增部分操作功能,具体情况如下。

增加撤销功能。参保人员于申报端申报病种,如初审医师未受理,申报人员提交后,发现错误可撤销;如初审医师已受理,则不可撤销。

增设参保人员线上补充资料功能。对于因资料不全初审医师提出补充资料的,申报人员可于线上补充资料并提交,补充的资料与原上传资料一并在系统中自动保存。

上传资料期间增加自动保存功能。申报人员在上传资料过程中,如不慎退出程序或中断上传,系统将自动保存已传资料,申报人员可在申报入口选择继续上传,已传资料无需重复操作。

将上传身份证设置为必传项。为保证参保人员申报效率,减少未上传身份证影响评审结果的现象,将系统上传佐证材料图片功能优化成两项,即: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上传其他佐证材料,并将上传身份证设置为必传项。

在申报端增加提示语。申报慢特病资料提交(或医师要求补充材料)后参保人可看到温馨提示语:您线上提交申报资料(或医师要求补充材料)后,请于30日内至医疗机构现场核验(特殊人员除外),逾期仍未现场核验的,系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人查询审核进度时,也可看到该提示语。

缩短重新申报时间间隔。对于因资料不符等原因未通过审核的,将原首次审核未通过一个月后方能重新申报调整为可于次日重新申报。

慢性病申报流程:

登录微信小程序搜索“河北智慧医保”进行实名认证→点击“门慢门特申报”→选择“慢性病申报”或“特殊病申报”,填写申报人相关信息→选择“申报病种”以及认定的“医院和科室”,并拍照上传相关材料及医学证明材料(包括住院或门诊病历、诊断证明、相关检查、化验结果等)。提交成功后,请及时持纸质材料前往所申报定点找专家现场认定。认定通过后即可享受慢特病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