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桃城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来源:桃城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年01月20日 有效性: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形成了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的良性互动,现将本年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各类规划信息公开情况

我区“十四五”规划已经通过政府网站专栏、桃城融媒等多渠道进行公开。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正在制定中,待通过后在专栏进行公开。

(二)市场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我区任务分解方案要求,主动公开调整后的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透明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及执法结果通过专栏进行了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并及时在桃城区网站或部门网站进行了公示。

(三)财政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财政预算已按照要求在桃城区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专栏随时进行更新,做到能公开尽公开。

(四)涉疫相关信息公开情况

网站开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题栏目,我区做到了及时更新,传达我区的相关疫情防控指示精神,并通过网站、微信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各类疫情信息,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方便百姓及时了解疫情发展动态,避免因公开不及时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

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组织、人员、经费、培训、考核五个到位。同时,健全联络员制度,目前已建立乡镇、部门在内的信息发布平台40余个,每个单位有一名主管副职和一名联络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单位积极主动对接省、市级层面重点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规定的制定、修订情况,并适时出台我区相关领域配套制度文件,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二、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

建立完善了我区政策解读机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解读,让社会更好地知晓、理解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同时,建立健全了舆情收集、研判、会商、回应和激励约束机制提升了回应效果。安排专人每日登录网站读网,检查网站运行和页面显示是否正常,特别认真审看重要稿件和重要信息,做好群众留言反馈办理,积极督导乡镇办、部门及时办理,按时高质量做好留言回复工作。办理29件《人民网》、53件《长城网》网民给省市领导留言,受理公开电话35287通,为百姓解决问题,大大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促进了社会稳定

三、强化平台建设,畅通政务公开渠道

在日常工作中,更加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按照“规范、及时、全面”的原则,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有关政务信息,按照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对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进行了调整,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特别是老百姓最关心的事情,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确保各项栏目及时更新。

我区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健全和完善高效的工作网络,加大网络建设力度,创建了区级热线系统三级网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来电来件受理、登记、交办、督办、反馈和答复等工作环节,各乡镇办、部门有专人和专业设备的三级网络平台,用于接收公开电话交办件,由各单位办公室主任直接负责管理,一单一审批,一单一交办,一单一反馈。明确办理要求、交办日期和办理期限,对各单位的办理反馈认真审核,进一步提升网络单位的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

截至目前,全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多种媒体渠道主动发布政府信息3000余条,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得到了有效提升。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查询。截至目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4件,经与相关部门协调,13件按时予以答复,1件正在调查中;行政诉讼6件,4件案件已结案,区政府胜诉,2件案件正在审理中。有效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

四、强化政务公开指导监督

我区政务公开办着力加强对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工作,统筹全区的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传达省、市文件精神,确保各单位及时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指示精神。为更好的指导各单位进行政务公开工作,我区制订了《衡水市桃城区政务公开资料汇编》。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各部门根据职责梳理权责清单,并在我区网站专栏进行了公开。我区政务公开办明确专人进行日常巡网,监督各单位进行信息公开,确保各专栏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2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2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2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2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政务公开的队伍有待加强。部分单位没有政务公开专门人员,且人员变动频率高,常常导致工作脱节,工作处于“推一推,动一动”的局面。(二)政务公开的质量有待增强。部分单位信息公开机制缺乏,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进行公开。部分单位信息公开较多,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明显不足,公开内容单一化、表面化。(三)政务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部分单位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方面工作程序不够规范,特别是主动公开缺乏保密审查环节,存在信息目录分类杂乱,信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改进情况:

进一步深化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素质,有效满足申请人对相关政府信息的需要。实行“一周一更新、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考评”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分类指导,示范带动,以点带面,统筹推进”的思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创建工作,明确示范点建设标准,有效推出政府信息公开示范单位,以发挥典型引导、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基层标准化建设要求,完成对全区政务公开栏的统一设计、更换,为群众查阅、了解当前各部门应公开的所有事项提供便捷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