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衡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对市场主体进行“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的检查报告 | 索 引 号: | 001069114/2019-2445509 |
发布机构: | 衡水市民宗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 | 2019年04月23日 | |
主题分类: | 民族、宗教 | 有效性: |
衡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对市场主体进行“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的检查报告
根据我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我局随机抽调的执法人员在县(市、区)民宗局的协助下对我市市场主体进行随机抽查。4月22日,我们对衡水市桃城区彦会火锅店、衡水市桃城区马家水饺店和衡水市桃城区王丰穆斯林涮锅店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是否符合《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并在民族部门登记和通过审核;2、是否有“顶帽”经营行为;3、主、辅料的生产或进货渠道是否符合清真要求;4、清真标识使用是否规范。
经检查,3家清真食品企业不存在违反《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顶帽”经营行为等问题,清真标识使用规范,主、辅料的生产或进货渠道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