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卫中医〔2018〕11号
衡水市卫生计生委
关于开展县级以上中医医院院感控制
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衡水市中医医院:
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县级以上中医医院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开展院感控制专项督导检查。
一、目标
通过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环节,包括中医诊疗技术和设备的督导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规范县级以上中医医院院感控制,促进医院依法执业,保障医院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检查对象
全市县级以上中医医院,重点检查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室、内镜室、血液透析室、检验科(化验室)、针灸科和消毒供应室等科室。
三、检查内容
医院院感控制组织和管理、疫情防控和血制品管理、消毒隔离制度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等。
四、检查时间
2018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此次检查将作为医院校验、等级评审的参考内容。督导检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杜绝吃拿卡要,保证督导检查结果的公平公正。
衡水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