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Ⅲ级响应的通知 索 引 号: 001068859/2019-2509314
发布机构: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25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Ⅲ级响应的通知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按照上级要求,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14日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于2019年11月15日8时至17日18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请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

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二、预警范围

城区规划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三、根据《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衡政字【2019】22号),各在建工程按以下要求落实响应措施。

1.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2.施工工地禁止使用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3.对建成区主次干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2次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非冰冻期)。

4.所有企业严格执行《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相关要求,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厂区增加保洁频次。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