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宣贯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01068859/2020-2519697
发布机构: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21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宣贯工作实施方案

《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全面宣传贯彻《条例》,确保《条例》顺利实施,结合我市燃气管理工作实际,现制定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宣贯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抓宣传、抓贯彻、抓巩固、抓提高,充分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组织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适时开展燃气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全社会安全用气氛围。按照“依法整顿、综合治理、巩固提高、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抓宣贯、抓整顿、抓巩固、抓提高,指导各县市区创新管理机制和方式,推进科学管理、突出管理重点、强化管理措施,提高我市城镇燃气行业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切实维护燃气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安全,推动我市城镇燃气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化宣传培训工作。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广泛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各县市区燃气管理部门、燃气企业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采取宣传栏、宣传横幅、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宣传《条例》和燃气安全相关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制定培训计划,向各县市区燃气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分期分批开展培训,为《条例》的贯彻落实奠定基础。

  (二)强化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快燃气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步伐,出台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织密燃气安全防护网。要进一步完善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体系,协助指导县市区政府明确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机构和职责,强化队伍力量建设,全力保证城镇燃气设施运行安全。要进一步完善城镇燃气市场准入退出制度,着力解决液化石油气空白点等问题,促进城镇燃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编制“十四五”燃气发展规划。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尽快着手准备编制适用本地的“十四五”燃气发展规划,既要综合考虑、又要统筹城乡,编制完成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燃气管理部门备案,确保规划能落地、能实施、见成效。

  (四)抓好行业层级监督管理。按照“省对市、市对县、县对乡”原则,一级抓一级、四级齐抓共管,保证层层抓好落实。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会同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做好城镇燃气管理工作,联动联查、形成合力,确保不出问题。要加强各级城镇燃气管理工作人员业务指导,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保证工作落地见效。

(五)提高城镇燃气安全运行水平。要指导县市区燃气管理部门加强对燃气企业监督,督导燃气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入户安检频次,城镇用户每年至少一次。强化技防措施,可借鉴兄弟市经验,采用企业为主、政府引导的做法,为用户加装管道燃气自闭阀等具有自动切断功能的安全装置、不锈钢波纹管或铠装管,保证用户安全用气。开展燃气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无证经营、违法经营、经营区域交叉重叠等问题,液化石油气行业游商、倒灌等隐患,全面排查餐饮场所及大型综合体用气安全隐患,对发现问题挂账督办,确保限时整改到位。

三、实施步骤

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认真组织行业管理人员、企业经营人员学好条例,用好条例,全面规范城镇燃气行政执法行为,自觉纠正与《条例》规定不相符的行政行为,规范对燃气企业的管理,提升全市城镇燃气行业管理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宣传发动阶段(2020
年3月1日--15日)。各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组织燃气企业和行业从业人员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活动,要在广场公园、重要路段、居民小区等场所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条例文本,并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各种舆论宣传工具,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条例》有关规定,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在开展宣传月活动中,与燃气经营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一次交流、贯彻和学习。要明确一名信息员及时向市住建局上报信息。
    2、清理整顿阶段(2020年3月15日--6月30日)。在向全社会开展宣贯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对无证经营的燃气企业、安装维修企业、分销站点全面进行清理排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加强办理证照的分类指导,将行业管理与服务充分结合起来,帮助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实现经营行为合法化。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条例》宣贯的重要意义。此次出台的《条例》是在总结多年来城镇燃气管理工作实践及全省相关立法经验基础上制定的专门性行政法规,对燃气规划建设、供气保障、经营服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各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原则、基本法律制度和各项具体规定,深入贯彻实施《条例》,转变管理方式,实现依法行政,促进全市燃气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突出抓好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各县市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这次《条例》的学习,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要突出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两会”、五一、汛期、国庆、春节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期,对燃气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告。燃气企业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对各类事故隐患认真进行登记,积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着力理顺燃气行业管理体制问题。各县市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牵头,联合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商务、消防、城管执法等部门,严厉打击燃气行业中违法违规行为,理顺燃气行业管理体制,明确主管责任,认真履职,把燃气市场整治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隐患整改不留后患。

(四)加强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培训。一是围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燃气行业从业队伍的目标,加强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操作规范的培训,强化各类重要岗位操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完善燃气企业、液化石油气充装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制度,做好持证上岗;三是在城镇燃气行业全面推行安全员管理制度,分批次对燃气企业安全员进行培训发证上岗;四是加强对主管部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普及与条例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文件、行业标准等专业性知识,提高管理水平与能力。

   《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宣传标语


1.热烈庆祝《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颁布实施
2.认真贯彻《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全面提升城镇燃气行业管理水平
3
.《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4.加强城镇燃气行业管理,规范城镇燃气市场秩序
5.规范城镇燃气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6.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7.自觉遵守《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严禁擅自安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确保居民用气安全
9.加强燃气设施保护 确保供气安全
10.加强行业自律 提高供气服务水平
11.安全用气 幸福万家
12.自觉使用合格燃气器具,确保用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