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衡水中学西扩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的意见 索 引 号: 75751533X/2019-2430825
发布机构: 衡水市行政审批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25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衡水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衡水中学西扩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的意见

衡水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衡水中学西扩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的意见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衡水中学西扩项目发布公告的函》(衡教计〔20194号)收悉,按照20181130日市委领导办公会议精神和市领导对《河北衡水中学关于西扩项目提前发布公告的请示》批示,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因工期要求紧张,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经研究,核准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衡水中学西扩项目由衡水中学承建,建设地点为现河北衡水中学西侧,规划新建教学楼、宿舍楼、餐厅、科研楼、艺体中心、图书实验楼、教师培训中心、操场以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等,总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操场建设面积15000平方米。该项目总投资28800万元,其中勘察费43万元、设计费781万元、建筑工程费(含安装)24989万元、监理244万元、设备42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解决。

二、核准意见: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该工程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前可先行开展工程设计招标活动,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按照附表执行。

三、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先行开展招标活动的,应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予以说明招标活动情况,不得有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形。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办理公开招标事宜,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尽快报我局审批,未经批复概算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附件:衡水市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衡水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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