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县“十三五”精准扶贫脱贫攻坚
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脱贫战略思想的根本体现,是摆在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全县人民面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必须聚焦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和贫困村基础设施落后面貌根本改善。为全面抓好全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在既定时间节点实现脱贫目标,结合武邑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现状
“十二五”期间,按照“投向不变,渠道不乱,各尽其职,各记其功”原则,整合各类资金,用于交通、水利、住房、饮水、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有了较大改善。2011年—2015年,累计整合各类资金3.6亿元,为贫困村硬化道路78千米;建设人饮安全村338个,解决安全饮水21万人;修建防渗管道420千米,打机井46眼,配套变压器140台;广播电视“户户通”实现全覆盖,65%的贫困村建设了标准卫生室,加大了贫困乡村中心校建设和村小学教室危改力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改造贫困户危房 处。2013年省委开展基层建设年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全县有82个贫困村整体面貌得到有效提升,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人民群众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通信难、看病难等重大民生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有效解决,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
由于我县是典型的农业县,基础设施投入严重不足,整体基础设施滞后明显,特别是面临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对照脱贫退出标准,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艰巨、工作量大,生产需求较多,成为完成脱贫目标的主要障碍,据各乡镇统计汇总,到2015年底,全县212个贫困村中有80个村仍无两委办公室,有138个村无村民活动中心,由58个村无标准卫生室,由116个村村内主要街道未硬化,绿化、亮化更严重不足;有39个贫困村提出建设幼儿园要求,有 个贫困村无集体收入,电力设备、水利设施不能满足生产生活需求,自来水未接入集中供水管网,不能实现全天供水;农村无垃圾集中处理设备、无垃圾集中收集设施,环境整治任务艰巨。面对这些问题,必须统筹规划,限期解决。
二、总体要求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系列文件要求,对全县212个贫困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需要什么、解决什么的原则,依托产业项目支撑、整合资金投入,采取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的方式,瞄准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切实加大推进力度,着力突破其发展“短板”。
(二)总体目标。到2017年底,确保全县摘掉贫困县帽子,实现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三个层面100%脱贫出列,对212个贫困村的水、路、房、环境整治、就学、就医等基础设施,分两批进行改善,同时,大力培育村集体经济,为每个贫困村建设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确保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万元以上,基层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基本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
三、工作重点
(1)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实施村内主干道路硬化及主干路与“村村通”路网连接工程,到2017年底实现村内主街道全部硬化,工程量576.4公里,总投资20072.56万元。
(2)保障生产生活用水。投资707.4万元,实施安全饮水专项行动,确保2016年全县饮水安全村户比例达到60%,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结合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推进南水北调、引黄入衡和石津灌区恢复整治,推广高效农业灌溉节水技术,大力发展旱作农业。到2017年,在贫困村发展微喷滴灌6万亩,推广节水品种10万亩。
(3)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一是实施乡村文化建设专项行动,投资2735.47万元建设村民中心264347平米;投资1237.73万元建设村两委办公室(含农村书屋)和标准卫生室14547平米,使贫困人口教育、医疗、文化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二是实施农村绿化、“三清一拆”、垃圾治理、污水治理、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和清洁能源利用专项行动,保护农村自然生态。其中,投资2.36.1万元用于街道亮化,投资2120万元用于街道绿化,投资3809万元用于农村改厕及公测建设;投资994.2万元用于垃圾设施建设及垃圾清运设施购置。三是实施民居改造专项行动,从2016年开始,分2年实施,计划投资1156万元完成1156户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到2017年底基本消除农村贫困户危房,提升居住质量和改造效果。充分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每年将部分贫困村列入农村新型社区(中心村)建设范围,支持帮助一批贫困村整体建设“三新六有”的新民居。四是完善集体收入机制,到2017年底,计划投资1060万元完成212个贫困村村集体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每村5KW进行建设,保障村集体收入达到1万元。
(4)加强校安工程建设。一是实施学期教育项目建设,两年内计划投资510万元,完成33个贫困村幼儿园建设。二是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到2017年计划投资650万元,用于13个贫困村义务教育校舍建设。三是购置校车,计划投资990万元,用于33贫困村学期教育、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的校车购置 。
四、资金筹措
1、抓好资金统筹。对全县各类涉农资金,按照统筹管理、打捆使用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
2、建好融资平台。加快县乡金融服务中心和扶贫开发投资平台建设,建立“财政+金融+扶贫”联动机制,成立融资担保公司,由县财政出资3000万元,设立风险补偿金,实施扶贫产业贷、农户贷项目,按照1:10标准放大,撬动金融资本。
3、引入社会资本。根据实际,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作用,整合社会资源,设立产业扶贫发展基金和扶贫信贷风险补偿基金,采用市场机制的办法,对财政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担保、贴息等方式,激活和引导金融资本、工商资本和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扶贫开发,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果。
五、工作保障
1、组织保障。建立县基层设施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县统筹、乡落实、部门配合的领导体制和规划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加强协调对接,建立联动机制,切实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
2、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单位职责,做好基层设施扶贫工作。其中,扶贫部门负责总体牵头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教育部门负责学前教育、小学义务教育、校安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及雨露计划的实施;卫计部门负责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项目实施;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各类涉农资金,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金融办、县人行负责金融扶贫项目实施及金融扶贫融资平台建设;劳动部门负责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及返乡创业贫困农民工的政策支持;农林部门负责贫困村绿化及产业化扶贫项目实施;民政部门负责农村低保、五保的政策兜底工作,自2016年起,实现“两线合一”;国土部门负责扶贫开发用地的调整利用及增减挂钩等工作,每年安排不低于土地出让收益的20%用于扶贫开发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基础设施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工作;农工委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及电商扶贫工作。
3、强化考核奖惩。对基础设施扶贫项目建立督查台账,采用电子督查、现场督查、暗访督查等方式,以督查倒逼产业扶贫攻坚责任落实,实行月抽查、季调度、半年考核的工作机制,对基础设施扶贫工作进展快、表现突出的镇、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并在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对重视不够、工作滞后的镇、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应的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