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枣强县教育局 时间:2024年01月10日 有效性:有效

枣强县教育局

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枣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qi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衡水市枣强县教育局联系(地址:衡水市枣强县富强南路154号,电话:0318-856619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政府及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任务、要求、职责,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准确的理解和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以来,我局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枣强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政策宣传、办事指南、基层学校动态、机关工作动态、服务群众等5大方面,含招生入学、课后托管、学生资助、营养餐、项目建设、中高考、重大活动、安全教育等内容,公开信息共计242条,有效的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教育局工作透明度,为我县教育事业的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的项目。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根据枣强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公开的具体内容、标准和时限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重新修订了《枣强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信息公开前,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查。

(五)监督保障方面。注重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时效性,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以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群众的参与度并不好,群众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

改进措施:我局将努力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大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公示,保障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非税[2021]21号)规定,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2024年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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