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032号建议的答复

点击量: 来源: 时间:2022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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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A

  衡政建议字〔202263

  

  对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次会议第1032号建议的答复

  

王志臣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副市长胡克明批示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您提出的建议办理。

  一、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出台《衡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衡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衡水市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任务,不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各县区政府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营管护体系。强化第三方专业机构管理服务,逐步建立建设运维一体化制度。市生态环境部门指导乡镇聘请第三方公司维护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定期检测进、出水水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目前,全市累计完成1517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和3477个村庄的生活污水管控,实现治理管控全覆盖,全市4994个村庄实现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二、强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运转体系建设。近年来,通过实施“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布局,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目前,全市114个乡镇配建运转站112座,收转运车辆460余辆,转运能力3100余吨/日。各村庄配备清扫收集设备,共配备保洁员1.2万余人。全市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运转体系建设,基本形成设施配套、资金保障、运行稳定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基本全覆盖。全部村庄实现“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

  三、加强乡村公共空间整治。全面清理村前村后、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和河道、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垃圾堆、柴草堆、粪堆等全面拆除私搭乱建、废旧厂房、残垣断壁,全面整治闲置宅基和破旧院落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建设小菜园、小果园、小游园和公用停车场,扩大村庄公共空间。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有序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引导农民群众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化。2025年创建美丽乡村848个。

  四、推进村庄绿化亮化按照生态林、经济林相结合原则,深入开展村庄绿化选择优质树种。加强庭院隙地绿化美化引导鼓励群众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实现庭院绿化与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打造花果飘香、居所优美的乡村庭院。2022年创建省级森林乡村12个。2025年成省级森林乡村60个,全市省级美丽乡村累计达到136个。对照村庄亮化建设标准在村内主要街道、文化广场、学校、村民中心等场所建设安装照明设施,推广使用经济适用、维修便利的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落实日常管护责任,2022年实现村庄主街道公共照明全覆盖。

  五、优化完善村庄路网加强农村“四好农村路”建设,有序推进乡通三级以上等级公路和较大人口自然村通硬化路。合理布局村庄道路,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加强农村生产生活道路衔接。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扎实开展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到2025年,建设改造农村公路2000公里左右,所有乡镇基本实现乡通三级及以上公路。2022年新改建农村公路361公里。

  

  

  

  

  

  

  衡水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5日